太仓港综合保税区
太仓港综保区于2013年5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2.07平方公里,一期面积为0.85平方公里,位于太仓港集装箱码头后方,分为口岸作业区、保税物流区、保税服务区和商务配套区等四大功能区。综合保税区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之一。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国内货物进入综保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货物出综保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检验检疫、外经贸、外汇等部门也对综保区实行相对优惠的政策。太仓港综保区享有国家赋予的在税收、通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是目前国内除上海自贸区外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的特殊监管区域。通过国家验收后,太仓港综保区将成为太仓推进区港融合、发展物贸经济、承接上海自贸区“溢出效应”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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