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1条新政”落地常州综保区情况简析

2020-07-29 00:00

原标题:国务院“21条新政”落地常州综保区情况简析

2019年1月2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坊间称之为“21条新政”,文件进一步明确将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高地目标,提出了综合保税区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一、常州综保区情况简述

常州综合保税区是由原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而来,规划面积1.66平方公里,封关面积1.329平方公里。至今累计引进加工制造企业14家、保税物流及服务类企业28家,涉及信息技术、精密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器械和汽车整车制造及零部件等多种产业。园区累计引进外商总投资8.8亿美元,注册外资3.9亿美元。

虽然园区也入驻了一些行业前端企业,但总得说来,企业集聚度不够,未形成产业链带动,量质均有待提高。而近年来,诸如常州这样的原出口加工区,其产业政策和招商引资基本上面对“两头在外”企业,但随着国内市场重要性在各企业战略中的不断提升,以及东南部用工等综合成本不断递加后企业向中西部梯度转移,如何突破现有模式和传统思维的局限,把目前园区业态的“单开门”变为“双开门”成为当务之急。

二、“21条新政”的重要意义

从全国来看,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已发展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先行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集聚区,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对外贸易和扩大就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各地方来看,这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还存在着发展冷热不均、内销存在阻碍、企业发展优势倒挂等不足情况。

此次“21条新政”,重点聚焦了各地广泛呼吁多年一直未明确或只是小规范试点的方面,即在拓展两个市场、提前适用政策、释放企业产能等21个具体方面予以明确,将极大提升综合保税区在产业配套、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综合竞争新优势,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等“五大中心”。

三、“21条新政”应用现状、困难及对策

“21条新政”颁布后,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政部等部门已经第一时间响应,相继出台或正在制订相关新政地的操作细则。常州综保区也在年前节后积极与相关企业沟通,了解需求,掌握情况,为全面迎接“21条新政”落地做好准备。结合常州综保区实际,从“21条新政”各政策牵头和责任部门来看,有些只需要海关同意,出台具体操作细则后,企业申请即可;有些政策,则需要多部门联动,或逐步推广施行:

(一)已落地推行的政策

1.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元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号),决定自2019年2月1日起,把常州综合保税区等2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纳入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试点获批后,园区与常州国税局、常州海关多次沟通,一方面由业务主管单位编辑操作指南,筹备政策宣讲会,准备组织企业广泛学习,分步骤推进试点范围;另一方面针对个别试点需求特别强烈的企业,采取“一对一”单独辅导,建立绿色通道,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3月5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落地,区内企业瑞声开出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为全国第三批试点园区首家开票企业。

2.“四自一简”。海关总署于元月29日发布了《关于实施综合保税区“四自一简”监管创新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6号公告),明确了“四自一简”适用企业的范围、要求及相应注意事项,根据区内企业的实际需求和申请,海关一次性赋予了企业相关业务资质,即由企业自主备案、自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缴税款,便于企业自律管理,自主经营。

3.委托加工业务。同时,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承接境内(区外)企业委托加工业务的公告》(2019年第28号公告),相关政策的设计使得区内企业既能够承接出口型的业务,也能够承接境内区外的委托加工的业务。目前,园区以巴奥米特为试点对象,拟通过释放区内企业行业高端效能,帮助其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并以之为契机形成综合集聚效应,助力区内企业更好地统筹两个市场。现巴奥米特“委内加工”帐册已初步建立,待11月有关设备监管期解除后即全面开展业务。

4.优化通关环境。简化进出区管理、便利货物流转等涉及通关环境优化政策,园区将积极配合海关,根据瑞声通讯、马可波罗、巴奥米特等重点企业的实际需求,推行分送集报、通关一体化、便捷进出区等新政,缩短通关流程。

5.创新监管模式。对部分食品等进口产品实行“先进区,后检验”政策,园区将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拓展业务场地,结合新膳怡、华扬联众、千家万铺等业务需求,形成区域检测、转运中心。

6.推进企业“信用认证”。至5月底,园区组织、参与5次以上的专题政策解读或专题讨论会,帮助企业与海关面对面,推进海关对企业信用认证方面的倾斜引导,引导更多企业向区内聚集,便于形成规模效应。

(二)正在积极争取的政策

1.促进研发创新和开展检测维修。海关总署于元月29日发布了《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研发业务的公告》(2019年第27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适用企业范围和条件、帐册要求和核销流程、货物管理和进出区准则等业务细则。重点企业合全药业也向高新区提出拟投资2.69亿元(不含建设)在常州综合保税区设立保税研发、检测中心,以支持其更快地成为全球重要的创新药工艺开发和生产基地,为全球客户提供“端到端”的一站式服务。依托于我市、区产业布局,仅高新区就有生物医药及相关企业93家,产值上亿元企业12家,高新技术企业29家,其中5家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该新政的快速落地与顺利推进,将会吸引一大批有同类业务需求的企业将入区开展相关业务,同时也将成为常州综保区功能创新与业绩腾飞的重大契机。2月27日梁一波副市长带队,园区会同海关等相关部门专程赴沪进行对接。6月份,合全药业派员专程赴常州海关进行了项目跟踪汇报。目前存在困难是,需要高新区统一认识,整体布局,帮助加紧与企业沟通协调,全力推进该项目能早日落地。

2.促进跨境电商发展。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兴业态,普遍受到了国内市场的欢迎。“21条新政”提出支持零售进口的相政策。4月11日,园区会同市商务局、海关等领导、专家专程赴义乌进行学习调研,并积极落实监管中心搬迁事宜。目前场地改造、系统调试已完成,正等待南京关验收。园区在确认企业实际需求与合理业务量测算的前提下,紧跟国家对于贸易新业态方向的导向意见,积极跟进嗨购、中创供应链、千家万铺、太境通等客户,在确认企业实际需求与合理业务量测算的前提下,紧跟国家对于贸易新业态方向的导向意见,向南京海关积极争取,全面恢复直邮出口、拓展直邮进口、探索保税备货模式。但目前还有二点问题需要解决。一是目前常州既不是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也不是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城市。对于很多生态圈企业,在非试点或非综试区城市开展业务,业务模式受限制,无法做大,还存在政策风险。二是根据海关最新监管要求,常州跨境电商监管中心整体搬迁入综合保税区,需要南京海关监管部门复核后方能重新开展业务。

(三)可研究推广的政策

由于常州综保区属于已封关区域,园区无提前适用政策需求。对于建设创新高地、促进内销便利、支持再制造业、支持服务外包可根据企业需求,适时进行申请。结合新誉通航的飞机维修检测业务以及保税融资租赁可能性,以及合全药业保税检测业务需求,建议由海关、商务、经发等部门联合调研企业实际,制订符合监管要求的流程方案,以帮助企业节约综合成本,拓展发展空间。

另外,根据园区发展现状,医疗设备研发、汽车保税存储、文物回流等政策或需要特定行业进入,或需要指定口岸资质,建议有合适项目后再行研究。

(四)结合综合港务区建设,推广自贸区经验

“21条新政”主要解决新时期综合保税区发展定位问题,考虑其作为我市综合港务区中的重要板块,结合大通关、大物流的整体平台建设,围绕综合港务区的资源整合、功能叠加、政策延伸的总体目标,我们期盼通过海关、经发、商务联合向相关企业、行业协会进行宣传发动,着力推动单一加工贸易区域向综合功能区域的转变,着力推动水陆空港口优势与特殊区域平台的融合,比如可以探索期货交割,把常州港和奔牛铁路货站作为期货现货的接入口,把常州综保区作为期货保税存储与交割地。

综上所述,结合常州综合保税区发展现状及目前掌握的企业需求,园区在“21条新政”的快速落地方面拟在“一般纳税人试点推广”、“委内加工”、“促进研发创新”、“简化进出区管理”、“便利货物流转”、“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等方面进行探索与尝试,并逐步推广。当然,对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优势产业为核心、大力发展产业链经济的主旨不能动摇,我们希望通过“21条新政”的落实与推广,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两端取得新的长足的进步。这需要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需要得到常州海关、税务、经发、商务、科技等部门的全力推动。我们期盼通过三到五年的奋斗,围绕“五大中心”的打造,来完成常州综合保税区的二次腾飞。

展开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信息
  • 厂房租购平台
  • 其他招商信息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
    政策下载
    在线咨询
    电话沟通
    电话咨询
    400-115-5265
    免费下载产业扶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