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2024-10-26 00:00

低空经济是以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主要包括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低空飞行保障等环节,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抢抓低空空域改革、技术创新和规模应用发展机遇,加快推动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围绕全市“制造强市”和“613”现代产业体系目标,以低空经济作为航空产业的重点突破领域,系统推进低空经济科技创新、强链补链、企业培育、基础设施、融合发展等各项工作,统筹实施低空管理和产业体系建设。以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的思路,培育具有扬州特色的低空经济产业形态,推动低空经济成为全市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以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扬州产业科创名城建设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围绕低空经济产业链上游(原材料与核心零部件)、中游(低空产品制造)、下游(运营和各种应用场景)布局创新链,按照强化科创引领、特色装备创新、融合基础设施、加强应用牵引的思路,系统性制定发展任务。力争到2026年,全市形成以低空科创制造为核心、以低空检验测试为特色的低空经济产业体系,建成1-2个通用机场,低空基础设施初步建立,应用生态逐步形成,推动扬州成为低空经济特色发展城市。

(一)推动低空创新能力提升

1.聚焦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低空经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重点突破口,聚力打造低空经济体系实验室,围绕气象、电磁、城市环境等建设环境效应实验室、标准化科研机构、鉴定中心和培训中心,开展科研、试验、验证、测试、试飞、鉴定、培训等,实现低空经济产业链全流程技术引领和贯通。加快建设航空科技扬州实验室、中航机载共性技术中心、航空复材叶片实验室、倾转旋翼飞机设计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在低空飞行器整机研发、先进复合材料技术与装备、基础零部件等领域,打造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加强区域合作,依托重点科创项目,融入长三角航空科创产业链,支持头部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飞行器整机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和模式创新,推动中小微型航空发动机、机载系统、航电系统、航空材料等领域关键技术升级,围绕低空感知管控体系和低空信息安全关键技术开展研究,共建高水平实验室等科创载体。

2.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在技术熟化、批量生产、试验验证、审查认证等创新领域,开展低空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培育低空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研发机构,积极承担和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及工程。加大低空飞行器领域研发创新和技术攻关力度,支持主机单位研发低空飞行器整机设计、敏捷研发、新型气动布局、场景化应用定制等航空高新技术;支持低空经济领域软件和人工智能企业研发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无人机人工智能和算法、场景应用定制化软件、无人机安全芯片等技术;支持利用新一代信息通信、数字和智能技术,加速低空智联技术攻关和模式创新。

3.拓展检验检测和标准体系。深度研究低空装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试验验证、运行支持的产业链全生命周期,在现有基础上查漏补缺,建立健全覆盖飞行器整机、机载系统、零部件、元器件及材料的全产业链检验检测体系。发挥航空科技扬州实验室、航空科研院所和高校、低空飞行器试验风洞、智能视觉检测等资源优势,鼓励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空气动力学、适航认证、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等检测,构建产品检验检测体系,上争设立适航审定分中心,并争取行业部门认可,提供全行业第三方检测认证服务。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编制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低空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技术、管理和行业应用标准,形成一批国省和行业标准成果。

(二)因地制宜发展低空制造产业

4.发展低空特色装备和材料制造。结合扬州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和应用市场特点,与全国市场份额和技术优势明显的头部企业错位发展,引导企业采取差异化发展策略,打造一批细分领域的优势企业和产品。围绕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加快构建满足不同应用场景需求的低成本、高性能、高安全低空装备产品体系。发挥扬州飞机主机单位和总装单位优势,重点推动无人、有人低空飞行器整机研发和总装制造。发挥扬州航空材料和零部件的制造能力,重点培育螺旋桨、电机、电池和飞控、航电系统、机载设备等环节;面向低空飞行器轻量化的发展需求,扩大碳纤维等复合材料、铝镁合金的生产规模,开展飞行器机体、结构件等部件制造;依托中航宝胜等企业的技术优势,发展航空特种线缆等航电系统配套产品,并向电控装置等组件方向延伸;鼓励现有航空领域机械加工、液压等配套加工企业拓展低空经济业务。

5.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水平。围绕低空飞行器整机、动力系统、飞控系统、材料与机载设备等领域,按照“材料-零部件-组件-系统件-整机”思路,加强整机单位与零部件、配套加工企业的协作沟通,推动短板领域补链、优势领域延链,加快形成系统完善的低空经济产业链条。推动重点园区先行先试,依托江广融合区航空谷、航空双创基地等载体打造低空经济“研发核”,提升研发能力;依托高邮、邗江通用机场打造高邮低空经济产业园和扬州航空产业园(邗江),集中布局低空经济制造和运营、维护、测试等项目,推动产业链要素协同集聚。探索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邗江和经开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仪征新材料、大数据、储能电池等具备较好基础的产业参与低空经济,开展新材料、电池、芯片、AI等产品应用到低空经济的技术创新,促进产业链跨界融合。加快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推动低空经济制造和研发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打造面向企业研发和制造过程的低空经济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6.强化低空领域政企合作。加强与低空领域典型企业的对接合作,在空域管理、基础设施、政策支持、场景应用等方面,通过引进重点项目、设立产学研机构等形式,支持研发生产和产品推广应用,吸引集聚低空经济发展要素,打造低空经济研发和制造的协同发展平台。支持低空经济民营企业、科研机构参与承接研发和制造项目,推动企业加快进入供应链体系,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与航空领域重点单位的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低空经济的协同创新和融合互促。

(三)完善低空融合基础设施

7.适度建设基础设施。统筹考虑发展需求和运营效益,规划建设规模适度的低空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高邮、邗江通用机场和多个临时起降场(点),满足各类飞行器的起降和停放需求,并根据网点布局建设相应的地面配套保障设施。开展低空基础设施试点工程,加强与通信运营商的协作,运用5G-A通感一体等技术优化城市低空通信网络,构建主动实时的交互式感知安全监测系统,保障低空飞行通信数据互联互通,并从试点区域逐步向主要应用地区推广。

8.推动低空空域航路分类划设。根据国家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空域和管制空域的划设规定,结合扬州低空空域实际情况,顺应城市总体发展趋势,根据物流运输、空中出行、安全巡检等具体需求,综合考虑各类需求的差异性与共通性,精准划设平衡兼顾、灵活兼容的适飞空域和低空航路航线。积极协调军方和民航管理部门支持,保障低空飞行器试飞和运营飞行,实现空域资源的有效利用。

9.推进低空监管平台建设。加强低空智能网联新基建建设,积极对接江苏省低空飞行管理服务机制和平台,按需建设市级低空监管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实现数据和服务对接,集“感、传、算、控”为一体,提供空域与航线申请、飞行计划申报、航空情报、气象保障、空中交通风险识别与预警、飞行器及人员管理等服务,实现对无人机的实时感知、精准调控和协同综合监管,营造安全有序高效的低空飞行环境。

(四)开发拓展低空应用场景

10.以“低空经济+”思路谋划应用场景。将低空经济作为行政职能效能提升、生产方式变革创新的重要手段,以产业生态链构建为导向,多领域挖掘和谋划一批低空经济创新应用场景。加强政企协同,开发一批政务服务、市政管理、电力巡检、河湖巡查、公路巡检、医疗救护、应急救援、农林植保、国土测绘、生态治理、物流配送等公共服务示范应用场景和商业应用场景,开发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载货无人机短途运输等应用场景形态。结合高邮和邗江通用机场建设,谋划试验试飞、验证测试、维修保养等低空经济服务类应用场景。

11.加强应用场景供需对接。开展优质场景解决方案发现与展示、场景供需对接等工作,招引培育一批低空产品和服务供应商,培育场景应用促进机构。鼓励引导低空运营企业参与全市各行业低空场景开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建立合作共赢的商业模式,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示范场景。重点招引低空经济人才团队、重点企业和创新服务平台,以场景为牵引,以应用为导向,探索建立低空场景开发开放、试点示范、综合应用和项目招引联动机制。

12.发展低空经济衍生产业。通过培育低空经济衍生产业带动价值链延伸,拓展新型低空消费市场。结合扬州文化旅游名城的城市特质,积极促进旅游研学、休闲娱乐、会展经济、文化创意与低空经济融合发展,培育拓展低空运动、飞行体验等,以点带面实现规模化应用。积极发展低空运营、飞机全周期维护、低空飞行培训、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等配套产业,不断完善产业生态体系。针对各类具体应用场景,鼓励企业开发个性化管理和应用软件。针对无人飞行器广泛应用趋势,支持发展无人机反制系统技术、产品和系统等相关产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成立低空经济工作专班,建立全市低空空域运行管理和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综合议事协调机构,形成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积极吸纳外部行业专家智库资源,加强统筹协调服务和督查推进,协同推进重大项目和事项实施。加强向上对接争取,强化与军方、民航等单位对接,努力争取空域资源,力争扬州参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等国省相关试点。发挥航空产业综合党委和创新联盟作用,推动低空经济企业开展业务对接、生产配套、技术攻关等合作。

(二)加强要素保障。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相关政策落地落实,统筹资源加强对低空经济企业项目招引、关键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实现的支持。大力开展低空经济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围绕产业链图谱,招引一批优质产业化和科创项目。对符合扬州市产业发展方向、具备核心技术优势的低空经济项目,针对制造、软件和科研等不同类型,由市、县两级协同优化完善科研平台、生产场地、人才待遇等各类保障。设立航空产业公司和产业投资基金,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低空经济发展,形成要素集聚、活力迸发的产业发展环境。

(三)科学规范监管。遵守国家、军队、民航、地方等颁布的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要求,在低空飞行、安全监管、服务保障方面开展制度化建设,维护国家安全、航空安全、公共安全。以“安全第一”为原则,加强低空空域应用监管,认真落实规章制度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低空飞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打击威胁生产安全、信息安全、飞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广多种形式的无人机科普活动,提升公众对低空经济的认知度和安全使用意识。加强对低空飞行器设计、生产、飞行和维修等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增强产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四)优化人才服务。围绕低空经济人才需求,依托各类人才工程,重点引进和培育低空经济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双创团队,以及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放大优质企业和重大项目对人才的集聚效应,支持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建设高水平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提升优质人才培育和承载能力。支持在扬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低空经济类专业,培养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推动航空工业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暨中国航空研究院研究生院加大低空经济领域卓越工程师培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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